楼主: 女博士王丽
69797 719

女博士王丽的几个回复   [推广有奖]

511
8ujn 发表于 2011-12-8 19:55:47
可怜人啊 没话说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512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8 20:00:25
silviayu 发表于 2011-12-8 00:37
很同意你的说法。我也是学法律的。民法的基本原则中有一条就是诚实守信原则,规定违约责任并不是首先给你 ...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不得已而违约呢?我们能够看到的可以摆到桌面上品头论足的就是她违约了并为自己的违约支付了代价,这样学校就应该放人,没什么好说的。至于她是恶意违约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何验证呢?我想既然她用了这个看似有些滑稽的理由就一定有其苦衷,想必是按照正常的劳动仲裁程序无法解除合同所以才诉诸法律的。法律是要讲证据的,不要动不动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轰炸别人,谈什么诚实守信,她怎么不诚实了,她有自我选择的自由只要她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和支付代价就无可厚非。

513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8 20:03:38
可是滴该 发表于 2011-12-8 01:38
这位博士,只要你稍微读过高微,或者博弈论入门书籍,你就会知道约定违约条款的目的为了让你保证履约。难道 ...
听你这句话是典型的法盲,你自己学过高微和博弈论么?在下不才这两门课程都教过。我告诉你在文明社会中每个人都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你不能要求人家签订巨额违约金条款。就比如你借了我的钱我不能要求你不还钱就剁掉你的手指头一样!

514
sadan 发表于 2011-12-8 20:05:48
路过不语
送人玫瑰
手有余香
好东西要支持

515
小しん子 发表于 2011-12-8 20:06:08
楼上的帖子说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516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8 20:06:44
herbliao 发表于 2011-12-8 08:06
其实就是个诚信的问题,毕业了,找到更好的工作了,不想回原单位了,然后就强制违约,不惜与原单位对簿公 ...
辞职需要理由么?相信如果单位不是以官僚作风拖着她她也不会诉诸法律也不会提出这么奇怪的理由。辞职还需要理由么?不愿意在你这干了就辞职,怎么了?
已有 1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虎头 + 1 + 1 + 1 鄙视拿诚信当说辞的人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517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8 20:11:06
josejose 发表于 2011-12-8 08:37
那你当时不接受保研不就完了吗
又没人拿刀逼着你
有本事的话,北大、清华、复旦、上财不是随便你考吗?
安徽财经大学要求报送研究生的人留校服务这是很流氓的做法。保研和考研一样都是学校在为社会而不是在为自己选拔人才,毕竟你安财是公立学校。条件够了就能上就像分数够了就应该考上一个道理。为什么要求人家为你学校服务,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断,安徽财经大学在研究生报送过程中所执行的标准是如果你同意毕业留校即使你不是优秀人才没有达到录取标准也可以被录取,而如果你不同意则即便你再优秀也不能被录取。请问这一点是否合乎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可想而知安财在报研过程中存在多少暗箱操作和肮脏交易!**!

518
罗水星 发表于 2011-12-8 20:13:30
因为爱情。。。
我中华新青年将开启新纪元

519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8 20:15:27
josejose 发表于 2011-12-8 09:16
我仅仅是举几个例子
外面好学校多了
江财、安徽大学也都可以考呀
我觉得有必要把安徽财经大学的保研标准拿出来晒一晒,看看是否合理,看看里面是否有暗箱操作!

520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8 20:19:00
阳民周刊002 发表于 2011-12-8 09:18
支持你!
不过,如果当初你留校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该为你自己的选择负责;
同样,如果你当初无论是委培还 ...
如你所说,ZF和国企中不遵守承诺的比较多,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安徽财经大学有违合同于前呢?既然签订了委托培养合同要求人家回单位工作就要给人家正常的待遇和平等的晋升机会,为什么每个月只给不到500的生活费,难道安徽财大在职教师也是如此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31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