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女博士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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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王丽的几个回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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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滴该 发表于 2011-12-8 01:38:31
这位博士,只要你稍微读过高微,或者博弈论入门书籍,你就会知道约定违约条款的目的为了让你保证履约。难道你以为和你签订合同的人是为了得到你的违约款才跟你签订合约的么?错了,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违约的发生,而不是说只要你付得起或者愿意付违约款你就可以违约。
恭喜你成功的利用了学校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学校没有预防你的道德风险。按照你的理解,只要你付得起违约条款的责任,你就可以随意违约了,如果学校早知道这点的话,那么应该跟你约定违约款100万元才是对的。
所以以后任何跟你签合同的人都要小心了,因为只要违约条款定的不够高,你随时都有可能翻脸违约的。
按照你的逻辑,《刑法》里的设立各种罪名的目的不在于预防犯罪而在于惩罚人民,而其只要你可以承担得起里面的刑责,你就会肆意犯罪。换句话说,倘若你觉得在监狱里住15年也挺好,那么诈骗啊、抢劫啊、盗窃啊这些罪行你也是想犯就犯,因为你的逻辑就是:《刑法》里的罪名其实暗含着,如果你愿意承受相应的刑罚,你就可以去犯罪,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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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xyd + 1 又一个学法律的书呆子,博弈论什么的最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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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jinrong555 发表于 2011-12-8 01:44:31
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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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600 发表于 2011-12-8 01:52:11
楼主很平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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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zhou997 发表于 2011-12-8 02:09:21
人生属于自己,我们太习惯了高大全,失去的却是是我们自己,我有一个同届的同学、一个同门和一个师妹都是你们安财的老师,估计说出来他们的名字你也认识,我是北京一所财经院校的在读博士,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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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fangczhczx 发表于 2011-12-8 02:29:25
对楼主的处境深表同情,本来女博士就是弱势群体,被视为第三类人,楼主可以为了学业放弃了常人的感情、婚姻难道不值得敬佩吗?媒体总是偏向于强势一方,颠倒黑白,让女博士没有丝毫生存的空间,实在是可恶!设想谁不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空间而背井离乡,远走高飞? 女博士是全社会应该保护的对象,而不是抨击的靶子!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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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航 发表于 2011-12-8 03:31:45
支持!!!!
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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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tianle51 发表于 2011-12-8 03:58:19
安财也不是什么好学校,蚌埠是皖北发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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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tianle51 发表于 2011-12-8 04:01:25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博士工作也难找,贬值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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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heyaoyao 发表于 2011-12-8 04:56:43
kittymimi 发表于 2011-12-7 11:14
支持你,虽然你的理由有点匪夷所思,但是给自己更多选择是好的。
理由确实不合“传统”, 但人家实话实说而已。
她要愿意也可以编些更“上道”的 来。
谁都有权利追求个人幸福。
应该祝福

60
cleardulele 发表于 2011-12-8 05:45:17
小弟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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