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女博士王丽
69752 719

女博士王丽的几个回复   [推广有奖]

641
zhangrui19880 发表于 2011-12-11 11:27:05
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9 17:21
就像一个不出色的男朋友 他一无所有也没关系 但是要上进 要有责任心 你愿意和他在一起 同样的 一个你所谓 ...
是啊,很多人离开都是因为没法给人家一个平台,不过也不全是学校的问题,国家也不重视,不扶持,都很难办,呵呵

642
peterf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12-11 20:26:02
人民网评:你是否把契约当儿戏?
世上辞职、违约的事情千万件,如果没有“女博士”这顶帽子,没有“女博士的爱情”这么煽情的字眼,恐怕这起小官司,充其量也只能在普法宣传里充当一个小案例,完全不可能变成天南地北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舆论纷纷评点的热门新闻——争报、争议的底下,大多数人有着一副八卦、窥视表情。男人、女人、女博士,将女博士封为“第三种人”,用猎奇、嘲笑的心态围观这一群人,其实暴露的恰是许多国人的狭隘和肤浅。

  女博士辞职、打官司都不稀奇,但“女博士因为在小城找不到爱情”而状告母校,这样的理由的确罕见。女性敢于坦率大方地将“找不到爱情”作为诉讼理由提出来,且也被执法者认为是合乎人情常理,就现代妇女解放运动而言,该算一种进步。然而,将其归入整个社会越来越敏感和强烈的“剩女焦虑症”现象,恐怕更为合宜。如果安徽女博士所说的理由和她对待母校的感情不假,那么仅仅因为可能找不到爱情,就宁愿背弃与学校间的协议、改变职业发展轨迹的做法,让我们看到如今在一些年轻知识女性中,女性在职业与婚恋关系上发生的改变, “剩女焦虑症”蔓延得如此迅速而有心理杀伤力,不由人不敏感。

  比起“剩女焦虑症”,女博士、她所在的大学与执法者在这起“爱情故事”里所透露出的重眼前实利、儿戏契约态度,更值得关注。

  不论是博士、高校还是法官,都该代表中国最讲诚信、最该懂得平等和尊重他人权利、也最有法律意识的群体。女博士在辞职被拒后,没有选择“托关系游说”或者撒泼无赖,而是打官司,让法律说了算,同时愿意支付违约金,这样的做法自然应该称道和肯定。但四年前,当她与大学签订协议时,究竟是没有注意到其中的“毕业后应按期到学校工作,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之类条款,还是看得清楚明白、却为了得到读书机会而先签了再说?无论哪一种,恐怕都不算是法治社会里会为个人行为负责任、尊重契约协议、重诚信的做法。

  同样,拿有霸王条款之嫌的绝对条件要求员工,一旦面对无厘头理由却全无招架之力、只求“名义上还在财大工作”的大学,也远没有真正的法律意识、契约精神和对个体权利的平等与尊重立场。

  没有了这份平等尊重的立场和契约精神,只以鼻子尖上的眼前利益为衡量标准决定去留取舍,则契约的约束力很难真正发挥,违约、背弃、纠纷也难免要时时找上门。
转引自: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6550081.html
徘徊在统计学的大门之外

643
376092415 发表于 2011-12-12 10:41:21
人各有志,相机抉择,尊重别人的选择!

644
boolcardy 发表于 2011-12-12 18:19:31
shelly-ice 发表于 2011-12-9 21:41
为什么人家的老帖子就得被你翻出来,申请个马甲,单独澄清这件事有什么不可以?你有什么理由一定要知道人 ...
我只是回复楼上的疑问而已,好像我是多关心的样子~~   

645
zwrenwoxing 发表于 2011-12-12 19:03:32
人都是自私的,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加油,支持你
曾经拥有

646
shelly-ice 发表于 2011-12-12 19:20:26
boolcardy 发表于 2011-12-12 18:19
我只是回复楼上的疑问而已,好像我是多关心的样子~~
抱歉,是我太凶悍。
我希望我是一个时间旅行者,可以在浩如烟海的人类历史长河任一个时点驻足、流连……

647
ghbfrau 发表于 2011-12-12 19:30:26
我觉得还是要尊重自己个人的意见,我们国家的这种政策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我觉得没有什么,反正在日本是没有这种事情,尊重人权。

648
guojimaoyi08 发表于 2011-12-12 20:18:52
longggui 发表于 2011-12-9 19:27
如果我们国家每个人都为自己找到不守约的理由,我们国家是一个没有前途的国家。我们的人民都是遭世界其他国 ...
很佩服你有勇气说这么大的话!天不需要任何人顶也塌不下来,如果要塌下来任何人也顶不住! 以我的经验,口口声声喊着顶天立地的人往往遇到事情尿的比谁都快!

649
碧海潇湘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1-12-12 20:24:51
走自己的路

650
penghuizzq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12-12 20:59:43
追求自己内心想要的就可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31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