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
肇事赔偿方:,身份证号:。所驾车号:受害方:
20XX
年7月31日21时10分许,肇事方驾驶云
A666G7
号轿车停放在柏果金雷宾馆
B楼西南面的坡上,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滑行与受害方敖晶停放在金雷宾馆
B楼旁边的云
D777KA
相撞,造成敖晶的云
D777KA
轿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经盘县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现场勘察,于
20XX
年7月31日以第520222820XX00279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认定:桂俊勇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敖晶无责任。
现经柏果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持双方调解,双方就相关赔偿问题,自愿达成本协议:
一、车辆修理及费用负担:
由肇事方桂俊勇在本协议签订后两日内负责将敖晶受损害的车辆送到有资质的轿车修理厂家进行修复。修复车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桂俊勇负担。
二、车辆修复期限:
肇事方桂俊勇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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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6日前将前述车辆修复后完好地交付给受损害方敖晶。其修复标准以
4S店确定为准。双方确定本车修理厂家为《柏果万通修理厂》。车辆修复后,由肇事方及时通知受损害方在《万通修理厂》进行现场验收,并交付受损方敖晶。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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