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担保方式
为降低贷款风险,担保成为了当前信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监理工程师的考试内容,了其相关知识点,一起来复习下吧:
1.保证(1)保证的概念和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法律关系中至少有::
!方当事人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
(债务人)和债权人。
《担保法》规定两种保诅:方式:一般保证和连
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担保责任
(可以理解为,只要未判决,并有可能找到债务人时,保证人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2)保证人的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以下组织
不能作为保证人:
①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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