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5:42:00的发言:…例如,我们说水的边际效用小,钻石的边际效用大,这种话当然对,但是,当我们在说这种话的时候,我们已经拥有着水了,是在享用了水的效用之后了。如果有一个人,他既没有水,也没有钻石,我们还能比较水与钻石的效用、边际效用吗?换句话说,当我们说“水的边际效用小,钻石的边际效用大”的时候,其实我们实际上在说:我们拥有了足够的水之后,我们却还没有拥有钻石,所以,这时候,水的边际效用才小,而钻石的边际效用才大。应当这样来确切地进行表达。或者,我们实际上是在说:当水的效用很大,大到边际效用很小的时候,钻石的效用大、边际效用大,才开始了。 而一旦我们确切表达了,那么我们有可能认为:只要是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其效用与边际效用是相当的。而这,对通常的效用论来说,可能是个根本性缺陷…
只要肯多用心看看所谓“西方经济学”,就会知道,“效用”乃至“边际效用”是消费量的函数,没有空穴来风的“效用”。
不指定自变量的值,而比较因变量的值,有意义吗?
如果“效用论者”真地这样比较(虚拟语气),只能说明他们不懂起码的数学知识。如果有人认为“效用论者”这样比较(但“效用论者”并没有这样比较),只能说明那些人还没弄懂效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