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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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效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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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shirong 发表于 2007-1-12 16:55: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2 14:12:00的发言:

作为微分,边际效用与效用同单位;而作为导数,则是效用变化对消费数量变化的比率单位。“新增”,“额外”都是单位为1时的变化率,而单位都是效用单位/商品单位;这样若效用单位都以“使用价值”为单位,则边际效用将以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为单位,也就是无单位的比率。如此,边际效用就是可以比较的。

“任何一件商品都是由人类的劳动生产”,只要有一件商品不是由人类劳动生产,这个一般命题就被证伪。举出这样的商品实例是容易的。

退一步,即便以上命题成立,也不能排除两商品在其它属性上的等同。就是说同质劳动只是相等着的属性的一种而不是全部;如果边际效用可以是商品可以比较的属性,那么“等式就是同质劳动相等”的推断就不成立。

“劳动量的衡量是用劳动的天然尺度即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量。”——劳动量有时间的因子,但也有强度的因子。只有劳动强度被假定为常数,才能说,劳动量可以用时间计量。

所以,要证明“等式可解释为生产一只羊的时间等于生产两把斧子的时间”逻辑上还不够严密。而一个小疏漏可能意味着否定这个判断。

无论是用导数还是微分来表示,边际效用的经济学意义都不会变。边际效用的定义是多消费1单位物品是所带来的新增的或额外的效用。(P67 微观经济学 萨缪尔森 17版 华夏出版社)。边际效用的单位是效用单位/商品单位,也就是我说的使用价值量单位/商品单位。此外我要重申一句:我认为效用只是一件物品使用价值的个人的主观感受。至于其他问题要么是基于第一问题,要么有人回答。我就不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 16:55:55编辑过]

有义无利义不生,有利无义利不长
你我皆国家,人民即君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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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shirong 发表于 2007-1-12 17:03: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1-12 16:22:00的发言:

这不是马克思的说法。马克思那里,这不是“使用价值量”的等式,而是交换价值或价值的关系。马克思的说法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这的确不是马克思的说法,而是我借用了这个等式来说明即使用效用论来解释商品之所以能交换,也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

有义无利义不生,有利无义利不长
你我皆国家,人民即君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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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shirong 发表于 2007-1-12 17:28:00
"效用尽管是个人的主观感受,但在边际上的大小是由客观决定的。一个人不能随意地决定边际效用的大小"从这句话我知道你已承认效用是主观的。我试问一句:作为效用的一种的边际效用又为什么会成客观的了?质是主观的,量有何来客观的?
有义无利义不生,有利无义利不长
你我皆国家,人民即君皇

224
sungmoo 发表于 2007-1-12 17:29:00
以下是引用manshirong在2007-1-12 17:03:00的发言:这的确不是马克思的说法,而是我借用了这个等式来说明即使用效用论来解释商品之所以能交换,也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

可是,哪种效用论者说“1只羊=2把斧子”表示“一只羊的使用价值量是2把斧子”?

一般的效用论者并不刻意强调效用的人际可比性,只是强调,交换可以使双方的各自的效用都至少不降低。除非事先指明效用人际可比性的意义,谁从交换中“获益更多”是不可讨论的。

225
ruoyan 发表于 2007-1-12 17:30:00
以下是引用manshirong在2007-1-12 16:55:00的发言:

边际效用的定义是多消费1单位物品是所带来的新增的或额外的效用


关键是边际效用的单位不是效用单位。效用的不可以比较并不能推论边际效用的不可以比较。函数在某点上的增量与函数在该点的变化率不是一个概念。同样是一个消费单位的效用增量,若着眼于增量,那是微分,还是效用,而着眼于比值则是导数,是变化率。两者的计量单位不同,也不是一个内涵。混淆其区别当然会导致理论基础的错误。

既然说边际效用单位是“使用价值量单位/商品单位”,而你理解的效用单位是什么?

226
ruoyan 发表于 2007-1-12 17:34: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1-12 16:09:00的发言:

回楼上:

“任何一件商品都是由人类的劳动生产”,只要有一件商品不是由人类劳动生产,这个一般命题就被证伪。举出这样的商品实例是容易的。

我敢打赌,事实上,你一个例子都举不出。

原始森林的所有者,可以将整片森林卖给砍伐公司。这原始森林不是商品?是谁的劳动生产出的树木?

227
ruoyan 发表于 2007-1-12 17:40: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1-12 16:34:00的发言:

“时间本身有效用和边际效用吗?对于某一个人,他所拥有的时间对他而言效用都一致吗?吃饱喝足后的一小时与饥肠碌碌时的一小时如果都愿意花费在寻找食物上,找到的食物边际效用相等吗?”

回210楼:

他所拥有的时间对他而言边际效用都是一致的。

吃饱喝足后的一小时与饥肠碌碌时的一小时如果都愿意花费在寻找食物上,找到的食物边际效用相等吗?

我们讨论的是在边际平衡时的情况下,各物边际效用的比例


时间本身的效用是什么?如果时间的效用是什么不清楚何来的边际效用?又怎么断言“对他而言边际效用都是一致的”?

228
徐生 发表于 2007-1-13 00:13: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1-12 16:30:00的发言:

回209楼:

在需要没有全部满足之前,边际效用不会等于0。

之所以拿生产过程来打比方,是因为这比较合乎习惯。

我们讨论的范围不限于生产,而是包括人类的所有活动。

老兄好,兄弟在地球经济论坛看到老兄的发言了,也跟贴了。

229
manshirong 发表于 2007-1-13 17:27: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2 17:30:00的发言:

关键是边际效用的单位不是效用单位。效用的不可以比较并不能推论边际效用的不可以比较。函数在某点上的增量与函数在该点的变化率不是一个概念。同样是一个消费单位的效用增量,若着眼于增量,那是微分,还是效用,而着眼于比值则是导数,是变化率。两者的计量单位不同,也不是一个内涵。混淆其区别当然会导致理论基础的错误。

既然说边际效用单位是“使用价值量单位/商品单位”,而你理解的效用单位是什么?

我先问你几个问题:1.你认为我引用的关于边际效用的定义正确吗?
2.如果你认为正确,那么定义中的边际效用是增量还是比值?
3.边际效用是不是效用的一种?

有义无利义不生,有利无义利不长
你我皆国家,人民即君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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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shirong 发表于 2007-1-13 17:30: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2 17:34:00的发言:

原始森林的所有者,可以将整片森林卖给砍伐公司。这原始森林不是商品?是谁的劳动生产出的树木?

你能告诉我原始森林所有者怎么得到整片森林的吗?

有义无利义不生,有利无义利不长
你我皆国家,人民即君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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