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须知
房屋租赁还是比较常见的为了让大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下面为大家介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须知仅供参考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须知
一、解除权的行使
1、“通知”并非解除之诉的前置程序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编者以为上述条文仅是表示解除合同的途径不仅可通过诉讼
/仲裁方式还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进行以求双方更为友好地解决问题故“通知”并非提起解除合同之诉的前置程序在处理房屋租赁关系上直接提起诉讼
/仲裁解决合同解除问题有着不少利益考量的因素
租赁合同属继续性合同假定承租人采用通知方式要求解除合同一旦出租人拒收或无视该通知承租人将陷于不利的境地解除权的行使正当与否尚不可知最终仍须通过诉讼
/仲裁解决
法律赋予了收到解除通知一方三个月的异议期若发通知一方确是守约方三个月的异议期显然过长使权利长期处
于不明的状态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是当事人的权利应当允许权利人采取合适的方式行使只要该行使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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