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出租方(甲方):陈**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
189******39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35**********53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建筑面积
㎡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
1台厦华液晶电视、
1台空调、
1台冰箱、
1个热水器、
1张床、1个整体衣柜、
1个机顶盒、一个梳妆台、
1台洗衣机、
1台吸油烟机、
1套沙发、两张桌子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表底数
M3一、租赁用途为住宅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
XX年7月日至xx年7月日止三、租金:每月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季度付每期交租应提前柒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
仟肆佰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房屋产生的费用: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
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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