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带薪休假的案例分析
时间:2010-04-29 00:01
【】[实例] 钱某是某线材厂的工人,劳动合同期为
3年。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为,线材厂按照钱某的出勤日支付工资,每出勤一天,钱某可获得工资人民币
40元,不出勤时,不享受工资。
2000
年10月份,因国庆节休假时间较长,实际的工作天数只有
18天,钱某出满勤后,领到了
18天工资,比其他月份领的工资都少。财务部出纳告诉他:
“这月你干活的天数,比其他月少,所以工资就少。
” “别的单位按月计算工资,怎么
10月份的工资就不少呢
?”钱某的脑子还是绕不过弯来。一位同乡朋友,对劳动法略知一二,告诉钱某:
“十一国庆节休假的几天里,虽然不上班,但企业也应当支付工资。这样一来,你的工资就不会少了。
”钱某觉得朋友的话有道理,就到厂人事部交涉,希望为他补发国庆节期间的工资。可人事经理却以国庆节没上班就不发工资为理由,拒绝了钱某的请求。
很明显,线材厂的做法是错误的。《劳动法》中明文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向职工发放工资,不能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而拒绝发放。这种带薪休假是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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