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研究范文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和方式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再移转给他人的行为这里的“再移转”是指土地使用人在从政府或其他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经发生至少一次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而转让意味着至少第二次主体变更由于转让是以主体的变更为界定标准以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予、继承、合建、投资入股等涉及土地使用人变更的行为均可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合同法的诸多规定外还具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项特点包括:
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为地上权之附属物;或如日本民法之相反规定将地上权视为建筑物之附属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注:参见史尚宽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198页〗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独立的权利两者互
不附属二元主义并无绝对不妥如果房产被视为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并能对其占用的土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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