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流转合同
发包方:射洪县太和镇南井沟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农业产业观光园进行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和乙方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向甲方租赁土地亩建设南井沟农业产业观光园项目
二、租赁期限
20年(国家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内)
三、租金及兑现方式:乙方在租赁期内每年每亩租金按
800元计算合计元(租期每到
10年在800元/亩的基础上增加
5%)四、租金兑现时间:乙方每年在元月日内向甲方全部兑现次年的租金若乙方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土地
五、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农民承包地时则由甲方负责调整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乙方租期满后必须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还耕还耕后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季青苗费以
600元/亩计算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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