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转让协议
甲方:乙方:由于经济建设及招商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马庄村曹庄组桃园地块用于招商项目建设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租用土地地亩及金额标准:
根据徐州市徐政发【
xx】84号文件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标准每亩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27000
元乙方征用土地亩(具体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甲方应得补偿、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二、补偿款安置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2、土地补偿款由乙方付给甲方财政并开财政首款票据
三、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甲方与该土地有关的权属及使用签订的合同自行废止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干扰或影响该地块上的项目建设及使用否则因土地使用原因造成的群众闹事、阻工等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及时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不得无故拖欠否则支付
2%滞纳金且由此引发的群众闹事、阻工等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甲方应积极向市政府争取用地指标在用地指标允许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应享受新委
发【XX】37号文件优惠政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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