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流转合同
土地使用流转人:(简称甲方)土地权受转人:(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土地使用管理方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莫家地村的自留地总面积平方米流转给乙方使用此土地位于大河乡莫家地村公路边四边界限另详图(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此土地流转价总共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两次第一次元(人民币)第二次付元(人民币)全部付清
三、流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含该土地内的所有财产)受益权和处置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收回或改变此协议的内容
四、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使用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和完善其相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乙方后如今后国家征用此土地一切补偿归乙方所有(含该土地的征用补偿费)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索要补偿费
六、确保乙方在使用中道路的畅通、生活用电、用水与村民同价及生活排污等设施的权利
七、甲方负责该土地四邻关系确保本村村民干扰甲方保证该土地纠纷发生与该
土地正常使用的问题须由甲方出面解决如有纠纷不能解决所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如果乙方要求将户口迁入本村甲方应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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