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币)元(折合人民币元
)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
(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
(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
(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包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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