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
员工工伤补偿协议
甲方:宁夏利泉特钢有限公司乙方:王建宁
王建宁于
xx年1月17日在生产车间向炉内投料时造成眼睛烫伤,送至市医院、银川眼科医院、青岛眼科医院治疗结束,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七级伤残。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安排乙方于
xx年1月6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相关费用补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外就医及往返差旅费用总计
24752
元,工伤中心报销
16186
元,甲方支付
8566
元,个人无支付。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部门已支付。
三、补助及补偿费用:
1、个人工伤工资应发放
43131
元(按工伤前个人平均月工资标准
3921
元计算)。甲方已随每月工资总计发放
13548
元,需补发
29588
元。(工伤工资发放时间:
xx年1月21日至12月20日共11个月。xx年12月21日至xx年1月6日工资按
3921
元/月工资标准已补齐。)
2、补发乙方家属陪护工资一个月计
3000
元。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补助
17206
元。工伤部门发放标准为
2597.5
元/月,公司按乙方工资标准补
1323.5
元×13月=17205.5
元。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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