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民房建筑合同
宅基地民房建筑合同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xxx(
以下简称甲方
)与建方xxx(
以下简称乙方
)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xx市x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
xx名宫”经暂编号
A区x栋x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梯间、屋顶突物
(仅限于水箱及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
)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x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
)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
(阳台走道、梯间等
)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δ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的屋顶除水箱、梯间
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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