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退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部门单位“人权财权事权”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修改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财务问题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律坚持“集体领导、民
-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
2.计财科具体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审核、报销。
3.局机关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都要无条件的全部纳入单位财务帐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支配,严禁帐外设帐和私设小金库,杜绝资金体外循环。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要及时上缴国库,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5.资金使用实行计划审批制度,由业务科室提出详细的用款计
划,由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核。财务支出时
1000
元以下(不含
1000
元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