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合同书
编号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性质: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住所: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
(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
(周、月、季、年
)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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