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最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 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 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 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
(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
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 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 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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