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劳动没有任何价值”?试答
有些人责备公有制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在公有制经济组织里,也就是在国有企业里,人们各有分工,每个人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只要完成了他应该完成的工作量也就足够了。当然,如果超额完成任务,国家也是欢迎的,给予精神奖励。在某种情况和某个时期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也是可以的,但不应该把奖励变成多于工资一倍的分额。
一个人在他的劳动岗位上超额完成任务,是因为他手脚快适应该工作,使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创造了比他人多的工作效率。与他相同的岗位工作的另一人,虽然体格强壮或者还有武功,但因为干细活手脚慢,只能完成任务,不能超额完成任务。后来把体格强壮的工人按排到企业治安岗亭,凭他强壮的体格还有武功吓阻了以往经常来厂行窃破坏的犯罪分子,保证了工厂长治久安。
后者与前者比较,谁对企业的贡献大?说谁对企业的贡献大,前者与后者都有理由。这里,谁对企业的贡献大不很明显,就没有必要一定要实行月度奖和年终奖评比活动。这里,一定要实行月度奖和年终奖评比活动,其效果适得其反。只有在很明显的情况下谁对企业贡献大,给予适当的奖金还是可以的。
谁对企业贡献大在不很明显的情况下,一定要评比谁对企业的贡献大,贡献大的,就奖励或重奖,这就会助长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的小农思想,瓦解集体主义精神,久而久之就会动摇“共同劳动、共享成果”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瓦解集体主义旗帜下的联合经济体,变私人经济体。这也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
曾经,因为国有企业生产进度徘徊,有些人批评国有企业没有物质奖励,后来就有了评月度奖和年终奖的办法。效果如何有目共睹。由此开始,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以后又有这样那样的办法和措施出台并推行,效果仍不明显。后来又有专家批评国有企业“产权不明”,认为只有把公共所有的资产分给和卖给个人才是“产权分明”。
可见,在分配问题上的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的小农思想会瓦解经济联合体,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劳动没有任何价值,也不能有任何价值"(见反杜林论马恩选集第三卷240页)。如果一定要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最后结果就会毁掉社会主义公有制,变成资本主义私有制。那么,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生产效率?还是应该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用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民主政治,来解决生产关系领域存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官僚主义问题。(2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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