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工作中,我们遇到一个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问题,现分享出来如下。
问:我们是香港公司上海代表处,由于变更首代、经营地址、经营期限等内容,我们已于4月初递交了网上申请报告,预审已通过,现正在准备资料中。本周香港总部告之公司名称已在香港做变更,我想问我们上海代表处是否现在也要马上申请提交网上申请变更总公司名称。另外,上次递交资料时工商局办事人员说需要代表处再申请一个经营范围的变更,但在填写申请时发现必须填写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我们不知根据工商局的规定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填写,如不填写则不能发生这份申请材料。
回答:如现在提供的香港公司的材料已是新的名称,应同时申请办理境外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可向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撤销原已提交的网上申请,然后重新申请首代、地址、境外企业名称变更等事项。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是统一调整,不需要再在网上申请。
希望我们们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帮助,选择注册公司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