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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蓝皮书称腐败主体从个体转向集团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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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蓝皮书称腐败主体从个体转向集团化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4日02:33  新京报
社会公众关注反腐难点

  本报讯 (记者 郭少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昨日在京发布首部《反腐倡廉蓝皮书》,称现在的腐败主体从个体向集团化蔓延,窝案串案较严重。
  该蓝皮书由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推出,是第一部全面反映中国反腐倡廉建设进展与效果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六成公众对今后5至10年反腐很有信心或较有信心。
  跨国境“外向型”腐败出现
  报告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源、资金、文化、信息等都在跨国快速流动或整合,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条件,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比如:腐败主体从个体向集团化蔓延,窝案串案较严重;腐败手段从显性向隐性扩展,曲线收钱、迂回敛财、花样翻新。
  报告还说,腐败者非法所得从短期向长期演变,既贪图消费享乐,又追逐资本占有,出现了金融腐败、资源腐败、期约腐败现象;腐败范围从经济政治司法领域浸染到社会文化教育领域,并出现了跨国境“外向型”腐败,对人民群众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损害。
  六成公众对反腐有信心
  这部《反腐倡廉蓝皮书》称,近60%社会公众对今后5至10年中国反腐败“很有信心”或“较有信心”。
  蓝皮书称,从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看,80%以上的被访者表示,目前官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工作“非常努力”或“比较努力”;63.3%的领导干部、62.8%的普通干部、52.9%的专业人员和61.2%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腐败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
  蓝皮书分析,中国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各地区各部门都在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这使人们对官方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上所作努力给予肯定评价。
  ■ 观点
  专家建议“小腐即惩”
  课题组建议,培育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社会心理。要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和奖励机制,加强跨国打击腐败犯罪、追赃追逃等国际合作,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同时要加大对行贿人打击力度,依法剥夺腐败收益,使腐败分子得不偿失。他们还建议,既办好大要案,也做到“小腐即惩”,体现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他们还主张推进科技反腐和网络反腐。
  ■ 他山之石
  丹麦:企业赞助旅行也犯罪
  丹麦2008年11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将向ZF官员行贿和ZF官员受贿行为视为犯罪,向外国官员行贿同样是犯罪行为。同时,企业若出于商业目的为ZF官员安排旅行、特殊服务以及赠送礼品,均属犯罪行为,即便被对方拒绝亦视为犯罪。完善的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也是丹麦零腐败的原因。
  此外,在丹麦,反腐意识作为一种公共道德已经深入人心,清廉成为人们心中不可逾越的一条道德底线。大多数接受采访者认为,丹麦ZF自上而下的清廉行政提高了民众对ZF的信任度以及同胞间的信任度,人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感到安全。
  新加坡:反贪局严苛执法
  新加坡反腐成效显著得力于独立的反贪机构——贪污调查局。此局直属总理办公室,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构,秉公执行严苛的《反贪污法》。如新加坡一位公安人员收受了罪犯15元买烟钱贿赂,经查清后,他被判3个月徒刑。
  根据《反贪污法》,反贪局拥有莫大权力——有权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嫌疑人;有权没收贪污罪犯的全部贿赂;有权检查和冻结嫌疑人的银行账户,甚至可以查其家人账目;有权入屋搜查,扣押认为可以作为证据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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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团化 社科院 蓝皮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 新京报 蓝皮书 科学院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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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k1998 发表于 2011-12-24 09:59: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体制不变,这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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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xbdxjjglxy 发表于 2011-12-24 10:04:1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信心是对活着的包解释,有没有又能怎样,都快吃不饱了还有心思管什么。。。
难以实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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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zyn_nt 发表于 2011-12-24 10:21: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光说不练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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