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标准新造船合同(中国版)壹
2014-03-10
本合同由第I部分包括表框34中说明的附加条款和第II部分及其附件所组成。当第I部分和第II部分的条款不一致时,应以第I部分的条款为准。
经买方批准同意的规格书、厂商表、计划书和/或图纸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但当规格书、厂商表、计划书和/或图纸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以本合同中的条款为准。当规格书和厂商表的内容,与计划书和/或图纸的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规格书或者厂商表为准。当计划书和/或图纸之间不一致时,应以后发日期的为准。
标准新造船合同 第二部分
定义本合同中:
“银行工作日”即
表框2和3所列地的银行的营业日,如汇款币种为美元时,即指纽约的营业日。
“建造方”即指
表框2所列的公司,该公司根据
表框2所列国家的法律组建并存续,其主营业地包括其人员在
表框2所列地址。如
表框2所列公司超过一家,则它们应连带承担责任。
“买方”即指
表框3所列的公司,该公司根据
表框3所列国家的法律组建并存续,其主营业地包括其员工在
表框3所列地址。
“买方代表”即指由买方指定并在本船建造期间驻厂的代表。
“买方供应品”即指买方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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