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自动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影响药品等医药商品(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和化妆品等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商品,下同)质量的风险,确保质量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新版
GSP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等医药商品的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温湿度管理。
3、责任:本公司物流部的储存、养护、运输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储存、养护、运输环节的温湿度管理工作。
4、要求:公司应当按照
GSP的要求,在仓库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设备中,配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应当对药品储存过程的温湿度状况,以及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记录。
5、功能:系统由测点终端、管理主机、不间断电源以及相关软件等组成。各测点终端能够对周边环境温湿度进行数据的实时采集、传送和报警;管理主机能够对各测点终端监测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记录,并具备发生异常情况时的报警功能。
6、测定值:按
GSP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系统温湿度数据的测定值为:
6.1温度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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