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等级:C级编制及修订记录:
为控制和消除各类危险作业的风险,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冶金事业部范围内的危险作业管理。
(一)《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二)《生产区域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HG30017-2013
);(三)《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一)危险作业: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二)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
(四)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地面
2米以上(含
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五)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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