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UPS设备采购
合同甲方:乙方:【】年【】月签订于【】目 录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
2012】年【12】月在【】签订。
买方:【】
地址:【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卖方:【】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鉴于:1.买方:【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济南】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卖方:【】,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济南】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卖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3.卖方拥有合法销售本合同标的物的全部政府许可、生产和
/或使用许可和
/或授权,对其所销售的标的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
/或知识产权。卖方对本合同标的物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买方拟购买卖方供应的本合同标的物,卖方予以同意。
为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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