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矿设备办必须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预算制定、设备的购置、设备的到货验收、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等四个管理环节。具体规定如下:
1.预算购置管理
设备购置预算是矿资本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指导矿设备购置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公司年度设备购置预算按如下程序编制:
(1)设备办负责组织矿相关部门,根据矿未来发展目标,对矿设备需求总量、总体布局、设备结构、技术选型等进行技术经济研究论证,制定出矿的设备规划,经矿领导批准后,纳入矿总体规划。作为编制年度设备预算的指导性文件。
(2)设备使用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的生产量以及存量设备的生产能力等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新增设备需求申请。由生产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编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于
9月1日前上报设备办。
(3)设备办负责接收各单位上报的申请并进行审查。根据矿每年第三季度组织的设备普查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过程中掌握的设备实际损耗及运行情况,综合评价矿设备生产能力,编制现有设备生产能力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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