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项目实施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方)与乙方(开发方)经口头协商同意达成一致后在青岛签署。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项目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委托开发合同(包含可能的项目实施等技术服务)。
第二条项目名称及技术内容
项目名称及技术内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详细约定。
第三条项目计划
3.1项目开发、实施计划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计划进行研究开发、项目实施。
3.2项目开发实施进度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按照项目进度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第四条转委托4.1本合同应由乙方亲自履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将开发或实施工作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任何第三人履行。
4.2任何情况下,开发方应对转委托的工作向委托方
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成果验收
5.1工作成果交付载体及份数由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如按照本合同约定相关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
有,则乙方应在工作成果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交该工作成果的源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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