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贫困农村医疗卫生现状分析
一、现状
2021年启动的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如今已全面铺开,全省115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100%全覆盖。2021年,山西省制定《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医疗救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进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这项制度稳定运行。农村医疗救助从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人员和最急需的医疗支出中开始实施,并随着经济的进展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并提出农村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及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中因病需要救助的家庭,救助对象应当是持有《农村五保户供给证》、持有《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各地要认真规范五保证和特困救助证〔低保证〕的发放工作,为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创造必要的条件。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制定具体救助方法: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资助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及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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