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联系xx: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联系xx:
丙方:乡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地址: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联系xx:
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湖北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项目名称:
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乙方经营
项目,经甲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
镇村组的土地
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
亩,占用耕地
亩,附属设施用地
亩,占用耕地
亩,配套设施用地
亩,占用耕地
亩(基本农田
亩)。具体位置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
作物栽培(
养殖、粮食生产),具体用于修建
等生产设施;
等附属设施;
等配套设施(按建设方案逐
项填写)。
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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