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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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投资性房地产的两种后续计量模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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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4-12-11 09:46:0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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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权,这实质上属于一种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房地产租金就是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者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者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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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计量模式 房地产 投资性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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