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近年来,随着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职能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与此同时,对其诟病和指责也屡屡见诸报端。那么,2012年,我们该如何揭开人们对社会保障的困惑?
现行的社会保障是否扩大了收入差距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到底有着怎样的收入分配效应?
合乎社会价值取向的社会保障应该更有利于穷人,具备收入转移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的“正向调节”作用。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可支配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从社会保障得到的好处越大,并且富裕家庭的收入改善速度要远快于贫困家庭。
中国社科院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的微观数据显示,社保使城镇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基尼系数改善率在20%以上,不管工作还是退休人群其收入分配都变得更加均等。
并且,社会保障的再分配效应更多体现在退休人口上。即使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宏观数据,2002年到2008年间,社保也降低了城镇居民家庭初次分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当然改善程度不高,平均改善率为0.07%。然而,社会保障的再分配作用还不足以抵消逐年加剧的初次收入不平等程度,这也致使有人误认为社会保障加剧了贫富分化。
哪些人群从社保中获益最多
从我国社会保障的再分配效应看,有明显的内部结构特征,这是较为重要而又常被忽略的方面。
比如,社保的受益具有一定年龄偏向性。根据中国社科院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数据,中老年人都获得了纯受益,即从社保体系中得到的收入大于其所支付的社保费用;16~39岁的年轻人从社保得到的转移性收入要小于所支付的社保费用。
由于社会保险中主要部分的养老保险具有年轻时缴费,老年时受益的特点,出现上述年龄偏向性无可厚非。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收入较低的年轻人并没有得到较多的收入转移,他们支付的社保费用大于从社保体系中得到的转移支付,也就是说同样是低收入者,中老年人得到了正向的收入转移,而年轻人没有得到。
除年龄偏向性特征外,部门差异也存在于社会保障中。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不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而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中起着主要的收入调节作用。根据中国社科院调查数据可以发现,如果没有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的改善程度大致在1.12%。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1999~2008年以来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领取额都有所提高,但行政事业单位还是高于企业,是企业的1.45~1.83倍。不过,近年来,部门差异已呈缩小趋势。
另外,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有着一定结构差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99~2008年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8.6%~12.2%之间,其中,财政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的支出比重最大,基本维持在3%以上;用于就业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支出一直没有超过1%,而近年来该比重正明显增加并以较大速度增长。
从这种支出结构可以看出,社会保险覆盖对象、退休人员是财政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主要受益者,而低收入者、就业困难人群等其他社会成员的受益则有待提高。
如果考虑农村地区的话,则社保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又会打折扣。尤其在城市化和老龄化的大背景之下,社会保障的改革之路显得任重而道远。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