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价值中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说: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
制度下的法律虽然由国家制定,形式上具有合法权威,然而由于本质上背离了自由的规定,因而只能是一种徒具形式的
“恶法”。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这是教材上阐述的观点。针对这一观点,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发表了下列见解。下列判断中哪种是对的的
? A、甲同学认为,自由是极为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就不是法
B、乙同学认为,自由是神圣的,但自由也应有限度,这个限度应由法来规定
C、丙同学认为,自由诚可贵,法治亦重要,即使是现代社会,自由也应是法治范围内的自由
D、丁同学认为,教材所说的
“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
”,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适合这种说法
2、刘光辉与张青莲到本地民政机关申请离婚,民政机关依法许可离婚并发给离婚证书。产生刘光辉与张青莲法律上的婚姻解除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
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
3、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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