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之间划拨资产涉税分析
总分公司之间划拨资产主要涉及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又分为
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主要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动产主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等。划拨资产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涉税问题.
上述移送行为涉及的税务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流转税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动产
动产主要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
统一核算
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
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这一项规定只适用于相关机构
不在同一县(市)的
,其相互之间
移送用于销售
的货物,不包括相关机构之间相互移送原料和半成品
等不是用于销售
的货物。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对《细则》第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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