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印信种类、印信使用和印信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印信管理。
2管理内容与要求
印信种类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含行政印章、董事会印 章、监事会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 注“对内专用”。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印信使用
2.1使用规定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 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章。
以公司名义对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 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公司印章。
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 核决行文由主管副总经理署名,盖公司印章。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限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 机构、个人的行文(非正式文件)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形成的决议、决定、意见等,
分别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签发,分别盖董事会、监事会印章。
印信的监印
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需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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