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随着现代公司制度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担保方式,是公司股权所有者在不丧失对股权的所有的前提下,对其所有股权的交换价值的利用。股权质押促进了已投入公司的社会财富再次转化成为货币进入流通领域,为社会再生产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两者间起到良好的媒介作用。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由于其质押标的——股权价值的波动性和人身性等特点使得股权质押相比一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而言,更加具有复杂性。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解释对股权质押都已有所规定。
但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不够细致,可操作性不强。2002年2月颁布后又经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虽然对股权质押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其只调整证券公司以其自营的股权向银行质押贷款。对其他形式的股权质押不具有规范性。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益加深,为解决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危机导致的自身资金短缺问题,我国中央和很多地方纷纷制定出多部旨在具体规范和调整股权质押的法律法规,如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有限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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