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土地使用权制度市场化改革研究
我国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后,一级市场新增建设用地逐步实行了以“出让”方式为主体的供地模式,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程度在不断加深,配置效率也正在不断提高,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实现。但同时,依然有数量巨大的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进入土地市场,且每年还有大量新增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产生。由此,形成了国有土地配置和使用的两种模式,也称“双轨制”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存的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市场的发展,土地的商品性逐渐显现其经济价值,人们逐渐认识到土地使用权“双轨制”的存在方式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阻碍,不仅造成了不同市场主体间不公平竞争、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流失、寻租活动盛行等问题,而且还产生了土地“隐形交易”,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
于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配合国企改革的制度需求,我国启动了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市场化改革,首先在改革改制的国有企业中开展实践探索,初步明确了国企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和相应的权益价格,对划拨土地产权转换为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授权经营等土地产权处置方式进行了规定。经过近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