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研究
2007年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合法性,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对应收账款的概念及登记规则进行了规定,但不少问题仍存有争议,如应收账款的概念、登记模式等等。该制度的设立旨在“物尽其用”,充分利用企业巨额应收账款资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但因目前相关制度尚未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仍然有较高的风险,其的风险性远大于不动产抵押融资业务,因此该项业务开展得并不顺利,未能充分实现立法者的初衷。本文立足于目前我国相关规定,联系实际情况来分析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以应收账款质权实现为目的,提出完善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及相关规定之设想,以促进这一新型担保物权的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除了前言与结论外,本文分为如下五章:第一章: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现状及缺陷。本章简单介绍了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及功能。
对目前账款质押登记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仔细分析。第二章:明确应收账款的范围。
从学者们对应收账款范围的争议出发,结合实践,对应收账款应收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阐述,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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