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开展科学技术,充分发
挥研究人员的创造精神,促进研究人员合理流动,建立研究工作的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研究职务是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和任期,研究职务实行聘任或任命制度。
第三条各研究院、所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
那么或实施方法。第二章职务名称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研究人员的职务名称为:
研究实习员
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
研究员研究实习员为初级研究职务,助理研究员为中级
研究职务,副研究员、研究员为高级研究职务。
第五条受聘人员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国家的需要,遵守国家
的政策法令,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有献身于科学事业的精神。
第六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
1.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
2.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
见习期满,并具备
以下条件,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
:①根本掌握本专业的
根底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
根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
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
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③能阅读一个
文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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