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校长受贿犯罪案例分析
篇一:对一起中学校长受贿案的深入剖析
对一起中学校长受贿案的深入剖析
佳木斯市院预防处
去年十月,佳木斯东风区院预防处对佳木斯市第四中学校长姚亚春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初查。
经查,案犯姚亚春于
2001
年利用职务之便,在订购教材同步训练册中,收受回扣共计
99700
元。此案转至东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现法院已作了有罪判决。
此案的查处在我市引起很大反响。认真分析此案,对深入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犯罪对策,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案件特点
1、犯罪主体身份集中。由于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管理和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相对较少,因而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掌握实权的单位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
2、犯罪性质单一。主要是利用订购教材、图书、采购电教设备和订做校服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受贿犯罪已成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3、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
大。此案作案次数达十几次,作案时间距案发长达六年之久。
4、作案手段隐密,侦查难度较大。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知识水平,为逃避侦查,对抗打击,往往在犯罪前精心策划,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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