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接管验收、入伙三步曲
绪论物业管理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门的企业行为,于20世纪80年代初首先在我国的深圳、广州出现。其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
开展和房地产产业的支柱性、先导性产业地位
确实立,特别是1994年中央作出在我国建立并
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英明决策,以及其后提出
“住房商品化
〞的政策目标后,物业管理便成为一个新兴行业,并由南往北、由东往西、由沿海向内地、由特大城市向大中城市继而向众多新兴小城市传递,以世所罕见的高速度崛起着、壮大着、
开展着。至今已有2万多个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超过百万星罗棋布般分布在华厦辽阔大地的四面八方;作为中国物业管理发祥地的深圳,其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已
到达90%以上;1997年我国便已涌现出122个优秀住宅小区和优秀管理示范小区;全国性物业管理法规相继出台,一些
兴旺城市的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章程或条例也出台不少;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也有望在年内
公布;全国性的物业管理协会也在前不久诞生;物业管理观念深入
广阔城镇居民人心,不少人还自发地意识到
“买物业,就是买管理
〞,“要问物业价格,先问有无良好的物业管理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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