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逃生救援系统的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项目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保隧道掘进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交通运输部2011年4月)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工程隧道工程掘进施工,
逃生系统的设立
指导及日常安全检查管理。
4.职责
4.1隧道施工单位
在隧道施工前,
结合自身工程特点,
组织制定救生通道、逃生管道、电子门禁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安全预警系统、电话报警平台、应急逃生路线
灯视引导系统等
逃生救援系统实施方案,确保逃生
救援系统的安装完好和隧道施工的有序开展。
4.2监理单位应对
隧道逃生系统的实施方案
进行审批,
是否按方案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书面上报建设单位。
5.逃生通道及救生管道的设置要求
5.1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用φ
800mm
的承插钢管
,管节长度宜为
6~8m,壁厚不小于
10mm
,管节间可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
10cm
的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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