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2-2-5 10:19 
这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可以用自然时间计量吗?
如果你想证明你的社会需求比例量,直接说出来就行了,不必绕绕。
我想如果你还记得,那么你应该知道我所否定的是你的“社会需要的比例量”这种说法。
在229楼我说过:
“我的意思是,正如我前面指出的,是市场发达的今天,效用论者依然会滑向这样主观效用论的泥潭,永远把矛盾分配在二者上面,并在这二者之上滑来滑去。
你把供给看成交换中的一个方面,把需求看成交换中的另一方面,我想知道,你的所谓的“供给”是什么?是需求,你所谓的“需求”是什么?同样是供给。如果供给本身不是需求,那么就不是有效供给,如果你的需求本身不是“供给”,那么你的需求就不是有效需求,只带着肚皮上市场,没人会给你食物。
如此说来,供给和需求是一个东西,请问是什么?”
在对你的帖子“价值总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总量就是1。马克思说了,价值本身是一种相对量,是一种比例。没有什么“绝对的价值”。”的回复中我说:“ 这句话我不能简单地说对错”。
其意思归为如下:
第一、社会需求论或效用论,最终面对的是产品和需求是一个东西,或者说在交换关系,最终他们面对的不是产品和需求之两端,而是产品那一端即是需求,需求这一端即是产品,二者同为一个东西,但效用论解决不了这个东西为何物。
第二、社会需求比例量,按照效用论的观点,要打通“使用价值”的区别,只能归结为没有“质”的量。而这个量恰恰由于没有实体,就认识不到这个“量”的本质之所在。
第三、我在229楼的帖子中有一点小小的误会,即在“社会需求比例量”上,没有视为社会商品的比例量,而这样的一个反应理应是在效用论祭出“社会需求”一词时所必须做出的。
第四、由于这点误会,在229楼的帖子中第二、三条必须参照第一条改动为两个量是一样的结果,但在“质”上是不同的。
第五、229楼其余各条无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