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采购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4.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的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医疗器械
验收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