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路网建立管理制度
农村路网建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确保全市农村路网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年第3号)及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之农村公路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指:各乡镇(街道办)行政村至自然村公路、主干线至自然村公路及自然村至自然村公路,按照一村一路的原则修建。
第三条农村路网自然村“村村通”工程资金来源:州、市财政每公里补助1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办)及村通过“一事一议”自筹。
第四条农村路网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技术标准应结合当地农村发展和交通量的实际情况,本着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大改大调和大挖大填,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路面抗灾能力,提高车辆通行能力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原则上路基不得低于4.5米,路面不得低于3.5米,路面结构采用不低于20厘米的砂石路面,涵洞每公里不低于3个圆管涵,路肩采用土路肩。若有条件的和百姓积极性高的村寨需修建水泥或沥青路面,技术标准按照《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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