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按照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50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大于1000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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