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发
〔2021
〕2号关于江西省
2021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根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21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根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21
]185号
〕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
2010年1月1日起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根本养老金。现就我省
2021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根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09年12月31日前
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
〔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
〕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
2010年1月1日起
执行。二、调整
方法和标准按退休人员
根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
根底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含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
士兵,下同〕实行特殊调整
〔详见附表
〕。调整根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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