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区域快递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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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_____
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依据《民法典》、《邮政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足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的合同经营范围和协作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
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划定区域为乙方的协作经营范围,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对方负责。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协作经营区域内全部快件,并按相关公司要求
12:00前送达,
22:00前送达。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移交至甲方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担当,并接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惩罚。乙方必需根据《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需听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听从甲方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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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
风险:由于快件存在延误、遗失等相关风险,乙方与鉴定合同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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