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
医学装备
的采购工作,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
必须从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
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
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二、常规医用耗材采购
由临床科室向库管员按月提交申请,库管员根据库存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编制常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提交设备科主任审批通过,由采购员按照既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新增医用耗材采购
新增医用耗材科室,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医务科同意后、递交设备科。设备科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组织相关院感、医护、财务等职能部门对需新增医用耗材进行调研、论证,审核通过后,报医院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四、临床急需医用材料,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事后补办申购手续。
五、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否则将受到院纪处分及经济处
附:医用耗材采购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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